有一定的风险。
风险1:公司注册资本虚报、抽逃。如果这样的公司被转让,后续公司可能会被工商局列为异常户,后续公司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。
风险2:公司债务存在,股权分配存在差异。这就是上面也提到的,关于公司的债务,公司股东的比例,以及公司股份的实际所有权。北京公司转让
风险3:变化过程不完整,留下尾巴。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,公司股东少,只有1-2人,处理起来比较容易,但如果是合伙公司,公司股东有4-5人或者公司是其他类型的公司。因此,在办理公司变更时,要处理好股权和财务信息在签订转让合同时,还应说明公司的转让价格、债务描述等,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股东大会决议最好由律师公证。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。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股权转让事项,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。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权转让的,从其规定。http://www.bjgszr.cn/